安徽省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稳定且相对宽松
首套首付二成、二套三成
仅阜南县限售
2018年3月,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对二套房、三套房进行了限售规定,为阜阳市首例。《意见》规定,阜阳市阜南县居民在县里名下已有二套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非阜南县户籍居民在县里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后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起始时间以购房人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2019年以来阜阳房地产政策整体趋稳,由防防大涨向防大跌转变:2019年2月阜阳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5宗土地阶段性取消限价,2019年10月虽未出台明确政策,但部分楼盘已出现网签备案低于物价备案95折将影响网签备案。
步入2020年以来,政策面延续房住不炒,2020年8月4日,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阜阳购房首套20%,利率5.88%,二套30%,利率6.37%。